今年國慶長假期間,正藍旗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接到群眾舉報,反映上都鎮上都御園小區一居民在公共用地上建設車庫,我隊執法人員及時趕到現場,確認屬于私搭亂建行為。當事人在未依法依規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,擅自建設地上建筑物的行為,涉嫌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有關規定,我隊現場依法下達了《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通知書》限期十五日之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物。
當事人接到通知書后態度十分堅硬,拒不拆除。后經我執法人員耐心說服教育,說明強制執行后,所承擔的法律責任,當事人于11月16自行拆除了違章建筑物42.1平方米。
通過這次違法行為的查處,體現了我們是一支文明執法的隊伍,違法者增強了法律意識,極大地教育了廣大人民群眾有法必依,違法必究,執法必嚴。